根据《印发<长沙市望城区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(试行)>的通知》(望办发〔2020〕15号)精神,为增强社区工作力量,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服务能力,经研究,决定公开招聘41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,特制定本招聘简章。
一、招聘原则
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
二、招聘计划及岗位
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1名,共分5类岗位,详见附件1《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》。
5.体检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。
(六)资格复审
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围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通过的确定为考察人选。不配合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,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,综合成绩相同的,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,面试成绩相同的,按笔试写作成绩从高至低确定,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。
(七)考察
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、区民政局、区人社局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相关街道共同组织实施。
1.根据招聘职位要求,按1: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,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、座谈、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。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学习和工作实绩、岗位匹配度等情况。由于考察对象原因,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,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。
2.如因考察不合格、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,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、考察,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。
3.考察结束后,由考察组形成综合性考察意见,按1: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(八)公示
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、“望城党建+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放弃(含后期放弃)或未通过的,不再进行递补。公示无异议后,拟聘用人员提交区人事领导小组审定。
(九)聘用
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根据街道社区工作实际,进行岗位分配。拟聘用人员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后,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,由街道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,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(试用期三个月)。合同期满后,经街道党工委考核评定合格者,可续签。试用期工资为3200元/月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执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不予聘用。
五、组织实施
公开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、区民政局、区人社局负责,市公安局望城区分局、区财政局、市资规局望城区分局、区住建局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组织实施,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。
政策、考务咨询电话(仅限工作时间):0731-88325676(望城区委组织部)、0731-88081720(望城区人社局)、0731-88060179(望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)、0731-88080586(望城区住建局)、0731-88175031(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区分局)、0731-88325625(长沙市资规局望城区分局)
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(仅限工作时间):0731-88071233
监督举报电话(仅限工作时间):0731-88076195
附件: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
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
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
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长沙市望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
2024年5月6日
附件
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